教师编制“消失”了?
近日
黑龙江一名教师
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教育局恢复其教师身份
办理在岗公办教师退休手续
并补发工资90万元
消息一出
引起网友的广泛讨论
并登上了微博热搜第一
请病假25年
退休前发现编制“消失”
要求补发工资90万元
4月25日,据媒体报道,2020年,在退休前夕,原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第十二中学(下称“第十二中学”)教师姚志荣发现,自己的教师编制“消失”了。
1983年7月,姚志荣从齐齐哈尔师范学院体育系毕业,并由黑龙江省教委分配至第十二中学任教。1997年,她因病请假到北京治疗,而后因身体原因一直没有返校工作。
在2002年的时候,由于姚志荣请假之后一直没有返岗,因此工资停发,在询问学校财务的时候,财务回应休病假不能发工资,而姚志荣也并未因此返岗工作,反而是一直到退休之前,都没有任何的教学行为,这种情况也是一直持续到退休共计25年之久。
2007年,原第十二中学与原佳木斯第二十中学联合办学,合并为现佳木斯第二十中学(下称“现第二十中学”)。2020年,59岁的姚志荣即将达到退休年龄,但当她到现第二十中学办理退休时,却被告知从第十二中学接收的在编教师中没有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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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她向佳木斯市教育局反映了上述情况。佳木斯市教育局于同年9月23日出具《姚志荣信访处理意见》称,因2004年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将第十二中学的管理权限划归佳木斯市教育局管理时,向阳区教育局移交的档案中没有姚志荣的人事编制和关系,因此无法为她恢复编制。
佳木斯市教育局表示,可以协助姚志荣与人社部门沟通,尽快为她办理相关退休事宜。
姚志荣于2021年10月向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提出复查请求。同年11月18日,信访局下达复办函,认为佳木斯市教育局的处理意见事实不清,要求佳木斯市教育局重新办理。
现第二十中学称,2007年8月,第十二中学与原第二十中学合并为现第二十中学时,人员及工资名册中没有姚志荣的名字。2012年,现第二十中学接收第十二中学在编教师共69人,接收的档案盒名册中同样也没有她的名字。
2021年3月,姚志荣提出办理退休、补发工资待遇的诉求,现第二十中学对所有档案进行梳理和查找后,在第十二中学的废弃学生档案中找到了她的人事档案。
经现第二十中学了解,1997年,姚志荣以病假为由离开教师岗位后,至今一直未上班。2000年,佳木斯市人社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佳木斯市市直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办法》,向阳区政府据此对她的编制和工资进行处理,并责成学校告知她把人事档案取走。
姚志荣表示,自己至今仍不愿以社会人员的身份退休。现第二十中学认为,其在接收第十二中学时,没有接收到姚志荣的编制及工资等相关手续,与其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没有权利和义务为其办理退休、补发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她提出的编制、退休等问题应向向阳区人民政府提出,同时建议她把人事档案转到市人才中心,通过市人社局绿色通道办理退休手续。
2022年1月,佳木斯市教育局在《关于对姚志荣同志信访问题的答复》一文中表示,2000年向阳区编制、人事、财政部门依据2000年5月印发的《佳木斯市市直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办法》通知要求,取消了姚志荣的工资,第十二中学2000年工资表中也没有姚志荣的名字。
2022年5月,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在《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中回复称,姚志荣提出的恢复公办教师身份、办理在岗公办教师退休手续、补发应发工资的问题不符合政策规定。如姚志荣对该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出具的《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受访者供图
同年,姚志荣向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佳木斯市教育局撤销上述两份文件,判令佳木斯市教育局为其恢复教师身份、办理在岗公办教师退休手续、补发2001年1月至2022年7月的工资暂计90万元。
2022年8月29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姚志荣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驳回起诉。姚志荣上诉。
2023年4月24日下午,本案二审开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