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l][urlend2]
摩托车昆山限行政策,这是苏州寒山闻钟的官方回复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发消息
网友您好!昆山市公安局答复如下:关于市民反映“摩托车异地上牌过户”情况,根据2003年4月1日实施的由昆山市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关于市区禁止摩托车发展和限制摩托车通行的通告如下: 一、禁止摩托车发展的市区范围是:黄浦江路以西、新建312国道以北、江浦路以东、339省道以南。居住在上述区域内的市民,自实施之日起停止办理摩托车牌证手续。 二、
限制摩托车通行的市区范围是: 1、自长江路起→萧林路→水秀路→花园路→虹桥路→马鞍山路→白马泾路→震川西路→朝阳西路→合兴路→长江路以内的区域范围(不含上述道路); 2、居住在上述区域内原已有牌证摩托车的市民,凭房产证、户口簿办理《通行证》(在交巡警大队内办理),凭《通行证》按规定的线路、时间通行; 3、居住在上述区域外、工作在上述区域内的市民,凭户口簿、单位证明办理《通行证》,凭《通行证》按规定的线路、时间通行。 三、
禁止摩托车通行的市区道路是:人民北路(正阳桥-玉山广场)、前进西路(中山路-柏庐路)、亭林路(前进西路-环城北路)。 四、根据市区交通流量的变化,逐步调整限制摩托车通行的市区范围和禁止摩托车通行的市区道路。 五、禁止摩托车发展区域范围内的市民,原已有的牌证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燃油助动车)达到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不得更新。 根据《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摩托车注册/转移登记、车辆转入实施细则(试行)》:摩托车仅限于个人作为解决工作、生活交通工具使用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轻便二轮摩托车,其他类型摩托车和单位摩托车不予上牌(用于执法、应急、公共服务等单位除外)。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摩托车驾驶证,且一人限一车。 昆山户籍居民:当事人提交同一登记地址的身份证、户口簿。(地址及房产均为中环以外且居住证地址与所提供房产证地址一致) 非昆山户籍居民(含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当事人提交身份证明(护照或通行证)、居住证(临时住宿登记表)、中环以外房产【注:使用性质为住宅】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及不动产权查询信息(祖冲之路房产交易中心拉取)、驾驶证。 根据《关于市区禁止摩托车发展和限制摩托车通行的通告》,以上地址均需在中环以外。 符合条件的提交上述材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的可以上牌。 市民车辆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取发票,随后至车管所专窗办理提档过户业务。具体费用以二手车市场开票价为准,车管所收取5元临牌费。市民也可在二手车交易市场直接办理提档过户业务。 昆山华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地址:昆山市周市镇黄埔江路205号,电话:0512-55127556; 昆山明诚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地址:昆山市周市镇黄埔江北路209号,电话:0512-36800089; 昆山润东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地址:昆山市周市镇新镇东方路105号,电话:0512-57665921。 根据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的相关规定,自2023年1月3 日起统一实行“预约制”办理,申请人可通过“苏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中“业务预约”模块选择所需业务类型。我局交警大队车管所预约系统内有车辆变更业务选项,请市民对应自身业务预约。 如有疑问,市民可拨打我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电话50350627进行反映。 承办单位:交警大队;联系人:发帖人可见;联系电话:发帖人可见
发表于 2023年05月16日 15:01:20 来自网页 江苏 查看全部楼层
[url][urlend2]
[ 此帖被jskszxh在2023-06-15 09:3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