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2006.7.15入职,当时大概谈工资是税前2400。现在我发现当时公司给我签的合同却从是2006.8.1开始(疑问:为什么从8.1开始签)
答:一个月以内可以。签订时间可以早于劳动合同期限,但不应晚于劳动合同期限开始后一个月(即入职后一个月)。
2、2006.7实收工资是1200元,但个人和单位均无缴社保记录(疑问:为什么不给我缴社保)
答:保险经办有时间要求,一般是月尾,但不排除有的公司喜欢从月头开始算,这样方便,还个原因就是如果月中开始,公司会多承担一个月的社保,出于成本考虑,公司一般是从次月缴纳,除非你是月头入职。
3、2006.8实收工资是900,税前减项1204(疑问:为什么扣我1204?我记得当时人事好像跟我讲补的是社保,因为我入职前一年都没有工作断缴的),但我最近拉社保个人权益单,发现我2006年7月前并没有缴社保的记录。
答:那这个就是公司给你补交了,所以说你7月份是有社保记录的,权益单应该有“补缴”字样。至于2006年7月前没有记录,这个你要问2006年7月前的公司是否给你办了社保。
综上,你所说的没有什么问题,公司的操作没有什么可以置喙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