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4年的时候,在千灯浦园租过房子,也是碰到了恶心房东,提前一个多月(接近2个月)说的不租了,在到期的前20天左右把东西都清理出去了,结果房东说我提前把行李搬出去了,不给退押金。我当时都被这个无理的理由震惊了,我把自己的东西搬出去还需要和他说,而且我这提前了20多天,你还可以去租给其他人。最后我报警了,警察过来也说这个不归他们管,让我去提起诉讼,我就说这么明显的问题,难道警察也不管吗?最后警察要求他退押金,房东也答应好好的,警察走了以后,房东又耍起无赖,最后一直和他僵持了半天,他说只退一半的押金。从这件事以后,当时就想着一定要买自己的房子,后面也自己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