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户籍生都需要现场审核的
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园报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3日~6月14日登录“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进行填报,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相关链接进入本系统填报,还可通过“智慧昆山APP”和“鹿路通APP”进行填报。并于6月15日持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抚养权证明材料)、无房证明(监护人和就读学生)或有房证明(学位被占用或非夫妻共有房产等)、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各区镇(地址见附件3)或相关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由教育局会同各区镇根据实际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等情况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