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咨询过我的一个当事人昨天找到我,因为名下的信用卡通通逾期,不堪催讨,咨询如何处理。在交流的过程中又说起了他前一段时间的一个经历。
起因也是因为债务危机,急于周转,于是病急乱投医,在网上找到一家“贷款中介”,想通过贷款的方式进行债务整合,以缓解四面楚歌的处境。“中介”审核一番后,告诉他由于他征信不好(确实不好),需要通过走几笔账,来增强信用度。于是“中介”把他带到无锡一处,让他交出手机,配合操作,他急于贷款,也就没有怀疑,也不敢怀疑。结果刚刷了两笔,卡就被冻结了。“中介”告诉他这是正常的银行风控,过几天就好了。交代了几句,“中介”先溜了。此时的他才感到后怕,主动报了警,了解到是山东警方冻结的。于是主动和山东警方取得了联系,并按照警方要求到山东配合调查。此时他才知道自己无意中已经卷入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漩涡。
我问他,你很早就认识我,为什么事先不咨询一下?我也经常在朋友圈发布一些相关的宣传资料。当下,网络上、生活中国家宣传力度这么大,为什么没有引起重视?他说,你的朋友圈我没在意(可能是把我屏蔽了吧)。听到这儿,我不知道是该指责他还是该同情他。他又说,当时只想贷款,根本容不得想这些。当时的心境已经快要走投无路,我只能选择相信。
生活中像他这样的人,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生活中也不可能事事都有律师在身边指引提点。他那句“当时的心境已经快要走投无路,我只能选择相信”触动了我,我相信很多人某一刻也会有这样的病态驱使。如果我不是律师,如果不是有一定的法律专业基础支撑,如果不是已经形成了肌肉记忆式的防套路能力,我在那一刻能不能做到完全人间清醒?
我不知道这篇文章有多少人看到,看到以后多少人能从心底里引起重视,不管你们需不需要,领不领情,作为律师,我愿意一遍遍的做,反反复复的说。如果某一天,有个网友加我微信说:“薛律师,昨天我也遇到这样事,跟你说的一模一样,幸亏我看过你的文章,我没有上当。”这是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
(PS:为避免不良引导,细节做了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