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花桥凯德连廊的违建,
本人已经投诉4、5年了。在
昆山论坛跟进发帖也有一年多了(要看全部帖子,请搜索花桥凯德)。
第二,本人投诉了花桥凯德约16家违建。花桥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持续敷衍、不作为,本人投诉的至今没有任何一家被强制拆除。花桥综合执法局一直以
各种教科书式的方式敷衍、不作为,胡乱应对12345的投诉。具体方法如下:1、
依法推进中法:就是永远回复在“依法推进中”,就是不办事,也没有解决问题的期限。
2、
答非所问法:就比如本人投诉了ABCDE5家违建,他回复H家的整改情况,理由是“案件性质”是一样的。我报警说A被杀害了,你可以回复说B被杀害案已告破?然后A被害案的进展就可以闭口不回复了?
3、
避而不答法:投诉16家,就回复1-2家在依法推进中(永远依法推进中),其余15家的处理情况没有任何回复。
4、
需要专家论证法:违建你依法拆除就完了,还聘请专家论证(继续拖时间)?结果论证结果是应当拆除。简单的事都要请专家,
没有业务能力,就请下岗!!!!4、
借口民生信访法:两个违建业主找了个借口去信访了(
我推测是个别负责人暗中“教唆”的,这些人的素质根本不知道怎么信访,并且被人的个人信息也被莫名其妙违法透露给这些人。15号楼3301业主精准找到我家争吵,还是综合执法局已事实同意他们搭违建了,就是因为我投诉,给了综合执法局很大的压力)。就算信访,信访是中止执法的理由吗?随便找个理由,提个信访,就可以延后被处罚,或者不被处罚了啊?
现在,综合执法局又发明了“开窗法”:就是回复他们现在的执法是“监督违建打开窗户”🤣(我真的要笑死了)。我就想问:
1、
开不开窗和是不是违建有啥关系?违建只要打开窗户他就不是违建了?
2、
什么时候”监督开窗“成为综合执法局管理违建的执法方式了?只要开窗违建问题就解决了?3、
如果以上都不是,花桥综合执法局是不是继续在渎职、继续在不作为?以下是花桥综合执法局在24年9月1日的最新回复以及本人的批准,就看看他们是如何不作为的吧:
另外,我还发现了他们另外一种不作为、拖时间的方法,就是”出尔反尔“法。24年3月回复将依据《行政强制法》依法拆除。现在5、6个月过去了,没有依法拆除,却回复“监督违建打开窗户”?
国家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就是被你们这样践踏的啊?以下是他们5、6个月前的回复,就是这样哄骗、拖时间的啊:
从花桥综合执法局长期渎职、不作为的状况来看,我很难不怀疑个别负责人与违建业主之间存在“不能说”的利益关系。
这里也恳请昆山纪委监委能介入调查这种不作为的情况,以及情况背后个别公职人员是否存在受贿的违法情况。本人曾经供职的单位投行部门副总经理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于24年8月26日(上周一)上午11时,在单位会议现场被上海纪委监委带走调查了,在纪委留置处至今未出。这件事也给了我很大的信心。如果继续不作为,本人将依法将相关问题及其证据提交纪委监察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