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竞赛规则与赛制
(1)执行规定:桨板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中国桨板竞速赛竞赛规则》;皮划艇比赛执行《中国皮划艇竞速赛竞赛规则》。
(2)安全与器材:所有参赛运动员须全程正确穿着救生衣,桨板运动员须佩戴脚绳。比赛统一使用组委会提供的器材。
(3)赛制:采用分批次集体出发(或间隔出发),一次性决赛。按完成比赛的时间快慢,分别计算各项目组别的成绩、排名及得分。
3.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积分规则
皮划艇、桨板项目:分站赛及总决赛均按竞赛成绩给予积分。各组别前12名获得积分,具体标准如下:
第1至12名依次积:15、12、10、9、8、7、6、5、4、3、2、1分。
龙板项目:不参与分站赛积分累计,仅设单场竞赛成绩奖励。
(2)排名与奖励
分站赛:
皮划艇、桨板:按单场竞赛成绩进行奖励排名,各组别取前10名予以奖励。
龙板:按单场竞赛成绩排名,仅取前3名予以奖励。
总决赛:
皮划艇、桨板:先根据总决赛单场成绩给予积分,再结合“分站赛累计积分+总决赛积分”进行总排名,各组别取前10名予以奖励。
龙板:按总决赛单场竞赛成绩排名,取前3名予以奖励。
(3)皮划艇、桨板奖励标准
第1-3名:依次发放300元、200元、100元奖金,授予奖杯、证书。
第4-10名:颁发赛事礼品与证书。
(4)龙板奖励标准
仅评选前三名,分别发放300元、200元、100元奖金,授予奖杯、证书。
4.总决赛附加说明
(1) 桨板1000米、200米成人项目总积分排名,仅限淀山湖站、周市站、花桥站3站成绩核算。
(2) 桨板1000米、200米成人男子组、桨板1000米、200米成人女子组项目总积分排名,仅限巴城站、张浦站、高新区站3站成绩核算。
(3) 积分并列判别原则
A. 累计积分相同时,单项最高分值高者排名列前。
B. 累计积分相同、单项最高分值也相同时,更高分值获得场次靠前的选手列前。
C. 若上述条件均相同,最先取得该积分的选手排名列前。
(4) 总决赛奖励设置
各组别:
第1-3名:奖品
第4-10名:纪念品
附赛道图:
10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