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大家误会筹备组了,不是公共收益的10%,是物业费和公共收益的10%!组长出来辟谣了!
第三方咨询公司(新的物业服务人法人公司)不用在现场服务,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远程指导,费用10%大概能收取280万/年!
组长提到的“过去物业服务费和公共收益都被物业公司拿走了、至少要拿走30%-50%的公共收益、账目不透明,业主根本不知道公共收益总额多少”请问你说这话负责任吗?物业合同签订的时候,你们筹备组的大神也在现场,制定的公共收益分成比例是按昆山市物业管理条例来的,小区设定了奖惩措施,最高是30%,最低一分没有!你们筹备组做了详细了解工作吗?还是明明知道,但就是要故意引导误解?
小区里的公共收益来源有哪些,总额多少,物管会哪一期没有公示?是不透明还是你视而不见?永绿时期没有一丁点收益,大家投票选举普玺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财务透明,你没参与所以不知道,但公示在墙上和公众号上的财务你随时可查,有疑问也可以随时举报!
不反对成立业委会,但反对你这样靠误导业主引导大家抵制的行为!
最后再提醒一句:责任主体是谁,别整半天把全体业主都套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