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业主委员会在成立、换届过程中,起诉街道办事处不履行备案职责的行政诉讼案例屡见不鲜,各种判例比比皆是。
业委会资讯曾经报道:
《业委会4年难成立,业主状告街道办》
金林佳园业主委员会可以说是山西第一个因备案问题起诉街道办的案例,但是当年判的是备案审查,街道审查完后依然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
看似是业委会胜诉了,其实只是表面,只不过大部分人没有关注后续结果。
太原市迎泽区汽贸苑小区业委会诉某街道办事处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后街道和业委会达成调解,街道给业委会备案,
业委会撤诉,可谓全国首例。
也就是说,汽贸苑小区业委会通过诉讼,很快就备案成功了!
基 本 案 情
2022年12月12日,太原市汽贸苑小区45户业主向某街道递交《关于太原市汽贸苑小区项目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书》,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该街道下辖的某社区居民委员会张贴《业主委员会公告》,组织业主成立筹备组。
2023年1月12日,该街道代章公布《关于太原市汽贸苑小区项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的公告》。
2023年2月28日,该街道代章公布《关于太原市汽贸苑小区项目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2023年4月10日,筹备组召开会议讨论决定首次业主大会各项工作事宜,决定于4月25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并于同日在小区张贴《太原市汽贸苑小区业主大会会议讨论事项公告》,通知街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履行协助、指导义务。
2023年4月25日至5月3日,首届业主大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
2023年5月4日,经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清点和统计选票,小区共180套房屋,会议共发放选票136张,收回选票91张,其中赞成票91张。选举结果符合《民法典》278条规定,首届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成立。并于同日向桥东街道递交《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表》,该街道以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未经其行政许可同意为由拒绝备案。
2023年5月26日,经过数次沟通未果后,业主委员会(原告)向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限期完成对原告的备案手续。庭审时间长达4小时,现场旁听人员座无虚席。
争 议 焦 点
1.原告的诉讼主体是否适格?2.原告是否向被告提交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3.原告的选举程序是否合法?4.原告要求被告完成备案手续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
被 告 答 辩
不予备案理由一:原告打架了!
明摆着开发商和物业破坏业主大会选举,你哪里看到业主打架了?社会主义的铁拳向来只锤向敌对分子,从来不会锤向人民群众!
不予备案理由二:原告没有提交备案申请!
没有提交和拒绝接受是两回事,庭审原告提交的音频证据清晰记录是被告明确拒绝。
不予备案理由三:原告提出过行政复议,区政府应作为共同被告!
之前提出行政复议的主体是筹备组,复议请求为协助召开业主大会,现在提出行政诉讼的主体是业主委员会,诉讼请求为判决完成备案手续。所以,自己惹祸自己扛,区政府不背这个锅。
不予备案理由四:筹备组开会组长没有参加!
筹备组总共11人,其中组长为居民委员会主任,其余10人为业主代表,组员叫组长开会但组长拒不参加,你让组员怎么办?既然人员架构如此,只要10位组员都同意,组长来不来哇!这会组长就是来了也是全票通过,何必呢?
不予备案理由五:筹备组召开业主大会超过法定90日!
住建部已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的90日作出解释,这里的90日只是完成筹备工作,并非召开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也不是强制性规定。别说超出90日了,就是超出150天,你都没有资格因此认定业主大会会议无效,你还给不给人家上万人的小区一条活路了?
👉住建部:业主投票时间不包含在90日内
不予备案理由六: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民事争议应当单独立案,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审理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裁决的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不另行立案。”被告你品,你细品!
不予备案理由七:我们走访小区了,大家都不同意!
被告不是我说你,业主委员会都依法选举成立了,你们还去小区走访什么了?《太原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业主实名参加业主自治活动。你这无记名调查问卷是糊弄鬼了?
不予备案理由八:业委会候选人公示期间有异议!
这个最为搞笑。对业委会候选人不认可,你为什么要撤销筹备组?筹备组做错什么了吗?候选人公示名单难道盖的不是你被告的章吗?你自己不也认可了吗?合理异议仅限于不再是业主、有未发现的刑事犯罪或其他影响其公正履职的情况,对谁不认可开业主大会投票反对就好了,因为不认可所以就不让开会?是谁说候选人选举前大家都必须认可的了?
不予备案理由九:备案仅是一种告知,不具有可诉性!
我的老天!告诉你都不备案了,你这不是欠告了?你不备案影响我**,还不算对原告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既然没有影响,建议被告以后无章化办公,把章给迎泽区政府送回去!
备 案 成 功
庭审后,该街道代理律师主动联系业主委员会,协助办理备案手续,于8月7日办结,业主委员会顺利启用公.章。
8月8日,业主委员会信守承诺,主动向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得到法院准许。太原市汽贸苑小区业委会诉街道办
不履行行政职责一案
可以说是山西省第一例
通过行政诉讼
实质性解决
业主委员会备案问题纠纷的案件,
放眼全国也是屈指可数,
司法实践意义很大。
[color=rgba(0, 0, 0, 0.9)]来源:业委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