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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后
我们就要迎来2024崭新的一年
新年新气象!
昆山人身边的这些政策
也将有新变化
抓紧码住
事关医保调整、落户新政
地铁乘坐、省道国道出行
……
马上执行!昆山一批新政来了
自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在昆山落地以来
利好一大批看病买药的小伙伴
不仅让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增加
也拓展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注意!
事关医保,明年起
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将有改变!
自2023年起,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单位缴纳的全部计入统筹基金;2023年,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照2022年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拨政策定额划入。2024年1月1日起,划入额度统一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
近日,苏州3号线和11号线
传来贯通运营的好消息
这意味着苏州⇌昆山⇌上海
将更加方便,省时
不过,也有个事儿要提醒大家
用计次票的小伙伴要注意
2024年1月1日起
苏州地铁
停售50次、100次电子计次票
1、电子计次票最晚发售到什么时候?
2023年12月31日23:59分
2、我购买的计次票最晚可以用到什么时候?
已购买50次和100次电子计次票,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2023年12月31日前购买的50次或100次电子计次票,按照有效期90天(含购买当日)计算,最晚可使用至2024年3月29日。
3、现在可以囤电子计次票吗?
在2024年1月1日前,电子计次票一直可以购买,大家可以根据各自需求进行购买,注意在有效期内使用完就好!
民用无人机未实名登记
进行飞行活动将被公安机关处罚
请拥有无人机的小伙伴注意
赶紧实名登记并报公安机关备案!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不分类型和重量,都应当在飞行前为所属无人机进行实名注册登记。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4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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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2周岁不得乘坐副驾驶座位
邮政快递电动三轮车
最高时速不超20公里
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不得搭载人员
滑板车、平衡车上路就罚款
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7月27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解读。《条例》共八章八十九条,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上下滑动查看⇅0
邮政、快递电动三轮车最高时速不超20公里
《条例》明确了建立完善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道路建设应当科学合理规划,保障通行安全,提高通行效率;城市道路建设还当保障慢行交通通行空间,改善非机动车和行人出行环境。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鼓励设置新能源车充电停车位。
比如在道路通行方面规定,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摩托车借用非机动车道通行的,应当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
自动驾驶汽车违法处罚汽车所有人、管理人
《条例》明确,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和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开展道路测试或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记录和存储汽车发生事故或者故障前至少90秒的位置、运行状态、驾驶模式、车内外监控视频等行驶数据,并保持数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数据存储期不得少于30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汽车生产企业、自动驾驶系统开发单位、设备提供方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自动驾驶汽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罚谁?《条例》规定,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汽车所有人、管理人进行处理。
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副驾驶座位
在加强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的管理方面,《条例》强调,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并明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进口的机动车,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两轮车等车辆,不予登记。对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上路行驶、载人载物以及乘车等行为作了规范。
《条例》明确,安排未满4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安排4周岁以上身高不足140厘米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的,鼓励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等约束系统或者使用增高垫。
此外,未满12周岁或者身高不足140厘米的未成年人乘车,不得乘坐副驾驶座位。
滑板车、平衡车、滑行工具上路罚款50元
对于叉车、场地观光游览车、滑板车、独轮车、平衡车等非道路车辆;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等,《条例》明确不得在道路上通行,使用滑板车、独轮车、平衡车、滑行工具在道路上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元罚款。
在惩罚条款方面,《条例》还明确,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一)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或者在机动车道内行走、停留;
(二)行人通过路口、横过道路时,没有按照规定走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
(三)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再次发布公告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对符合要求的纳税人
予以退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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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3年8月18日
怎么退?退多少?
可点击蓝字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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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进一步降低人才落户门槛
大专最低1个月社保
非全本科也能落户
2024年1月1日执行
➢大专学历落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将社保缴纳时间从6个月缩减为1个月,对连续缴纳社保时间不少于6月的,将年龄条件放宽到45周岁。
➢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 落户,年龄条件从 35 周岁放宽至40周岁,连续缴纳社保时间从6个月减为3个月。
➢对申请落户前12个月内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 (苏州除外)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申请落户当月在苏就业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相关缴费期限累计合并计算,并可视同在苏州市连续缴费。
值得一提的是
《办法》拟简化申报审核流程
➢对在苏就业人员,取消档案调入的前置条件;
➢对在苏就业人员,可选择本人或所在单位进行申请;
➢取消拟落户对象公示环节。
➢该规定通过压减申报材料,简化申报流程,进一步推进人才落户服务提质增效。
目前昆山方面回应
虽回复暂未有通知
但根据此前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
《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草案)》其中提到了“各县级市(区)”
很有可能昆山人才落户也要进一步调整了!
具体如何
还要等官宣消息!
126种新药加入医保!
谈判成功的药品平均降价61.7%
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今年是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连续六年进行调整,经相应程序,共有126个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1个药品被调出目录。在谈判、竞价环节,143个目录外药品参加,其中121个谈判或竞价成功,成功率为84.6%,平均降价61.7%。
本轮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最新消息!
国道、省道通行新规出炉
结合近几年强化管理的成熟经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调整。即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在第55条明确:重型、中型货车在普通国道、省道通行时,应当靠右行驶。
具体分为以下几种场景:
同方向有两条行车道的
普通国道、省道
左侧行车道允许客车和轻型货车通行。
重型、中型货车可以临时借用左侧行车道超越前车。
同方向有三条以上
行车道的普通国道、省道
左侧第一条行车道只允许小型客车通行,货车只允许在右侧第一条、第二条行车道通行。
对于不按上述规定行驶的车辆驾驶人,江苏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予以处罚。
以下特殊路段不得超车。
以下情形可借用左侧车道行驶。
近期,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条例》共7章60条,重点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制机制。明确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并依据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明确国家新闻出版、电影部门和国务院教育、电信、公安、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二是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明确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要求改善未成年人上网条件,提供优质的网络素养教育课程。强化学校、监护人网络素养教育责任,建立健全学生在校期间上网管理制度。明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的功能要求。规定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者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
三是加强网络信息内容建设。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发现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处置措施和报告义务。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行为。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
四是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规定监护人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指导未成年人行使相关权利。明确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时,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要求。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严格设定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访问权限、开展个人信息合规审计。明确加强未成年人私密信息保护。
五是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要求提高教师对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加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指导。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消费数额,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倾向。要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并予以适龄提示。
没有一点点防备
2023的“余额”已经严重不足
全新的2024即将开启
回顾过去一年
你的心愿都实现了吗?
还没实现的朋友不要灰心
来年一起努力!
另外,也别忘了把这些新规
放在圈子里
让更多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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