憋屈的亏,我自己吃了,还无可奈何。
爆料出来,也是希望能让其他人免走我的老路,再吃我吃过的亏,至少也要让我这个亏吃的有点意义!
交代一下身份背景,我是一名书法老师。
事情起因:
2018年3月,我经朋友介绍,到周市镇白塘路一品书画,担任书法老师,当时经介绍人见证约定,每节课课时费为200元。到6月份结算该学期工资时,一品书画老板给我讲,当时学生太少,她们亏钱,先给我150元每节课,剩下的等人数上来之后,再补给我。
第一次犯傻:怪我一念仁慈,想着人家也不容易,况且人家也说了后续会补给我,于是答应了。
现在想来,我们以为是仁慈,是善意。而在她们的眼里,可能只会以为是她们的手段成功了,是我们**!
教训:奉劝各位朋友,碰到这种情况,自己的利益的保护好,千万别傻傻的乱施善念,以为别人会记得你的好,实际上在别人眼里,不是你善,只是单纯的你傻,白白的占了你的好处,回头还会骂你一句**!
事实证明,当我把他们机构的学生人数稳固带起来之后,她们却迟迟不提给我恢复200元每节的课时费标准,且绝口不提补给我所扣工资。
直到19年暑假,我一再要求,她们同意恢复给我按200课时费结算,但是所扣工资,却以缓兵之计一直拖着没给,直到后来面对各种事实证据,依然矢口否认!憋屈的是,还奈何不了她们,法律过了有效期!
第二次发傻:没能及时以法律手段,要回工资。(普个法:工资被克扣,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只能1年之内。)导致现在想要也要不回了!
教训:碰到工资被克扣或拖欠,要懂得留存证据,及时利用法律武器,法律的保护期是有时效的!别想着顾及双方脸面,拖到后面,法律过了有效期,我们吃了亏,也只能干瞪眼。
别以为我们有脸面与良心,她们也会有。实际上,当他们耍手段做出这些恶心事的时候,脸面与良心早已经下贱不值分文了,哪里还会再顾及。
还有很多后续的恶心事,先讲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