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727468
继昆山老城区
房票安置细则出炉后
昆山高新区也发布房票安置指引
赶紧来看看!
昆山高新区房票指引来了
为进一步完善昆山高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集体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安置方式,拓宽安置渠道,满足被征收(搬迁)人的多样化安置需求,近日,昆山高新区制定了《昆山高新区2024年度房屋征收(搬迁)房票安置指引》。
房票安置是指在征收(搬迁)过程中,将补偿权益货币量化,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征收(搬迁)人,由被征收(搬迁)人及符合指引规定的房票受让人自主购买商品房的安置行为。
定向房票可以用于购买昆山高新区内已取得销售许可且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以房票结算的商品房(含配套车位、车库、储藏室)。
昆山高新区范围内新启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项目、昆山高新区老城北地区(胜利、力量、同心、新北社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项目适用本指引。
被征收(搬迁)人签订征收(搬迁)补偿协议、安置房货币回购协议、房票安置协议,并腾地交房后,征收(搬迁)实施单位凭征收(搬迁)补偿协议、安置房货币回购协议、房票安置协议、身份证明、房屋移交接收单、房票安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向被征收(搬迁)人发放房票。
房票金额根据补偿权益货币化后的金额或结算后的回购收益和其他搬迁补偿收益货币量化后的金额确定。房票核发后,房票金额不得更改。
房票使用实行实名制,被征收(搬迁)人可以使用房票为其本人或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商品房。
房票允许整体实名转让一次,不得分割转让,转让后原有效期不变,转让时转让人须提供另有住房证明,并办理转让合同及公证手续。
分阶段奖励:房票使用人完成购房网签备案后,给予房票使用金额8%的房票奖励,取得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后,给予房票使用金额2%的房票奖励。
税收减免:使用房票购买商品房的,符合征收(搬迁)税收减免条件的,可根据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
注意:房票使用人使用房票购买商品房又退房的,应退还已结算的奖励。
房票有效期为12个月,自房票载明的出具日期之日起计算,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续期的,须经征收(搬迁)实施单位同意。
房票使用人应当妥善保管房票。房票发生遗失的,房票使用人应及时向征收(搬迁)实施单位办理挂失手续。因房票遗失引起的财产损失等相关责任由房票使用人自行承担。
点击查看大图
《昆山高新区2024年度房屋征收(搬迁)房票安置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施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联系单位:昆山高新区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57565090
以下为昆山高新区
可使用房票的部分楼盘
▲和光璀璨小区景观效果图
▲和光璀璨室内装修效果图
▲华琚雅苑外立面效果图
▲华琚雅苑室内装修效果图
▲中环玲珏庭外立面效果图
▲中环玲珏庭样板房实景图
▲朗拾玉湖雅苑外立面效果图
▲朗拾玉湖雅苑样板房实景图
高新区的房票安置指引来了
这个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征收(搬迁)项目
可以参照执行
接下来就拭目以待吧!
说到征收
近期昆山这些区域即将启动!
征收!玉山、开发区…昆山将启动
近来
中国昆山发布多个拟征收土地公告
涉及开发区、玉山镇、千灯镇、锦溪镇
快看看具体在哪些地方!
昆征预告〔2024〕第8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原石林村五组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昆征预告〔2024〕第9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昆山市锦溪镇孟子浜村四组、十四组农民集体;南前村八组、十二组农民集体;三联村五组、六组、十一组农民集体;卫星村五组、十六组农民集体;长云村五组、十组农民集体,周家浜村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上下滑动查看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
昆征预告〔2024〕第10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昆山市锦溪镇朱浜村农民集体、朱浜村十三组、二十组农民集体;昆山市周庄镇农民集体,周庄镇复兴村二组、二十一组农民集体,周庄镇全旺村一组农民集体,周庄镇云南村三组、十二组农民集体。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昆征预告〔2024〕第11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昆山市玉山镇农民集体、玉山镇燕桥浜村农民集体、玉山镇燕桥浜村二组农民集体、玉山镇燕桥浜村四组农民集体、玉山镇燕桥浜村五组农民集体、玉山镇燕桥浜村九组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昆征补〔2024〕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项目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千灯镇年沙社区农民集体(原西横村四组农民集体),东至新虹路,南至淞南路,西至农田,北至龙生路。
昆山高新区制定
房屋征收(搬迁)房票安置指引
全市土地征收公告频发
2024昆山注定要有大动作
期待!
UID:536307
UID:55469
UID:652601
UID:1021884
UID:115007
UID:885354
UID:1013139
qw1688:就是加大力度老小区拆迁,共同奔赴平民窟 (2024-03-15 09:47)
UID:15929
赏
我要提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完成支付
电话:0512-57993030工作日 8:30-17:00在线广告热线:18012662666紧急联系:1888818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