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大家好,我是昆山合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于2024年8月30日跟公司签署裁员赔偿协议,我只是其中的受害者之一,我们整个研发部门都被裁员了,走的时候,公司拖欠了2个月工资未付,签署的赔偿协议分期付款到现在为止也没有支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大家组织起来找律师跟公司走劳动仲裁,现在有一个问题,为了维护我们自身的利益,当我们提交保全申请的时候,法院要求锦溪劳动所出具保全申请材料,首先法律上不需要锦溪劳动所出具保全,其次锦溪劳动所为何不同意出具?我们律师跟公司负责人在开庭前一周有去过锦溪劳动所进行三方会谈,希望能够协商处理,企业负责人以不清楚欠薪和赔偿金为由,要求我们律师先提供相关材料给企业,于当天下午我们律师已经把相关材料提供给了企业负责人,但是2024年12月17号9点开庭,声称对欠薪数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等关键事宜一概不清楚,毫无诚意地进行拖延. 我们的诉求很简单,希望锦溪劳动所开具劳动保全申请材料,如果锦溪劳动所不开具保全材料,是否愿意承担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