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公告!
即日起
“二手房线上办理”纸质证书
将不再收回
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现就线上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时,原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包含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处理方式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即日起,申请人通过线上渠道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的,依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第6.9条,原颁发的纸质不动产权证书不再收回。不动产登记部门将相关信息记载至登记簿后,原纸质证书在不动产属地政府平台或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统一公告作废。
二、完成线上二手房转移登记后,原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及时予以销毁。
三、公民参与其他民事活动时,如需查看纸质不动产权证书,应提高警惕,加强核验,防范风险。可通过苏周到、苏易登APP,核实纸质不动产权证书的现势性与有效性。核实方法详见附件。
附件:纸质“不动产权证书”信息查验方法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0日
纸质“不动产权证书”信息查验方法
在参与房产交易、不动产抵押等民事活动中,如需核实纸质“不动产权证书”现势性和有效性,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验。
方式一:电子证照核验
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后领取的不动产权证书,当事人可以请不动产权利人出示不动产权证电子证书。使用“苏易登”APP“电子证照验证”功能,选择不动产所属区县,上传不动产权证电子证书进行验证。
方式二:纸质证书核验
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后领取的不动产权证书,当事人可以使用以下两种方法验证:一、使用“苏易登”APP“电子证照验证”功能,选择不动产所属区县,上传不动产权证书照片进行验证,或手动填写不动产权证信息进行验证;二、使用“苏周到”APP“不动产权证核验”功能,点击“扫一扫”扫描不动产权证二维码进行核验,或手动填写不动产权证信息进行核验。
方式三:登记簿信息核验
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房产证、土地证及2016年1月1日以后领取的不动产权证书,当事人可以请不动产权利人出示《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比对查验《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和纸质证书记载的不动产权证书号、坐落、权利人等信息是否一致。
来源: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