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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好可伶啊!有多少猫狗,消失在了冬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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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蓝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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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楼 发表于: 02-11 , 来自:江苏省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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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离线djx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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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楼 发表于: 02-11 , 来自:上海市0==
回 周毓 的帖子
周毓:你这解释真的有点狭隘了,按你这个逻辑,水葫芦的入侵岂不是更大。
我们讨论的时候,必须要符合一个实际的情况,就是一个质量互相转换的事实,短时期内,都有生态平衡的,尤其是野猫这种,短时间内造成的你说的破坏着实是没有,长期来看,当随着下游食物减少,野猫也会有机智抑制 .. (2026-02-11 14:54)

水葫芦确实是生态入侵物种啊,所以国家和地方都下大力气清理。

野猫的危害和水葫芦不是同一个体现形式,但是如果放任不管,你看着办,迟早会引发生态灾难的。


那帮所谓的爱心人士们先闹腾着吧,总有一天泛滥到不可收拾的时候,国家会出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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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离线djx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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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楼 发表于: 02-11 , 来自:上海市0==
回 蓝跑车 的帖子
蓝跑车:前面说过了,你这个恶魔眼瞎了吗?
翻来覆去颠三倒四白痴吗? (2026-02-11 14:54)

你说过什么?

我翻了一圈也没翻到你指出来个人捕杀野猫违反了什么法律啊?

这个条文有还是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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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蓝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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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楼 发表于: 02-11 , 来自:江苏省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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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离线djx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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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楼 发表于: 02-11 , 来自:上海市0==
回 蓝跑车 的帖子
蓝跑车:因为你这个恶魔今天通篇胡搅蛮缠寻衅滋事无理取闹,对于不讲道理恶意扰乱社会秩序的恶魔,必须严厉谴责!
道理已经跟你这个恶魔讲的非常清楚,还恶意颠三倒四上蹿下跳,别人也许会不理睬你这个疯子。
但是老子绝不能容忍你这个恶魔,奉陪到底,坚决揭露你这个恶魔丑恶嘴脸。
绝不 .. (2026-02-11 14:53)

哎呀呀呀,法律研究者(深入研究39年版)张口就是老子、恶魔、丑恶嘴脸。

这很明显的言行不一啊


说下你引用的法律条文是什么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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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离线djx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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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楼 发表于: 02-11 , 来自:上海市0==
回 蓝跑车 的帖子
蓝跑车:当然是国家意志,国家支持你们这帮恶魔吗? (2026-02-11 14:56)

可现在的国家意志就是扑杀野猫自由,对此你怎么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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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蓝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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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楼 发表于: 02-11 , 来自:江苏省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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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蓝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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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离线djx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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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楼 发表于: 02-11 , 来自:上海市0==
回 蓝跑车 的帖子
蓝跑车:放你的**!
你这个是明目张胆的胡搅蛮缠无理取闹,国家没有这样的意志,国家意志现在就是铲除象你这样一帮唯恐天下不乱的恶魔! (2026-02-11 15:04)

你违法了哦,

网上言语辱骂他人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辱骂行为侵害他人名誉权需承担相应责任;2. 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可面临拘留或罚款处罚;3. 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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