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校学生,暑假在昆山石浦某餐饮店应聘暑假工。
店家提出所谓试用期50元一天,每天工作10小时,折算下来时薪远低于昆山标准,超长上班时间也没有任何加班工资。意识到待遇不合理,我们打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事发之后我们拨打110,千灯派出所民警到场,十分理解、同情我们学生的处境,但是明确薪资纠纷不在公安管辖范畴,建议我们前往当地劳动部门协商处理。
随后我们前往千灯镇劳动局,工作人员告知,在校学生暑期勤工俭学属于劳务纠纷,不在劳动监察受理范围内,建议通过法院途径解决。
我们又赶到千灯法庭,却被告知需要前往昆山市人民法院办理相关立案手续。
短短一桩薪资小事,来回奔波多个地方,各个部门依次指引。内心十分感慨:普通学生辛辛苦苦打工,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劳动所得,维权流程层层转接,门槛很高。不禁想问,普通老百姓简单的维权诉求,基层就不能帮忙居中协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