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路过环庆路,拍到一处有点让人费解的情况:
昆山市环庆路【综合执法大队大门正对面】,和记菜馆门口人行道上,长期有流动摊位占道,售卖大闸蟹、水果。
摊位摆在公共路面,占用通行空间,现场堆放塑料箱、杂物,经营之后容易留下果皮、包装垃圾,影响环境和行人通行。
同样是这条路上,不远的其他点位,我拍到执法人员在路上巡查管理占道,正常开展整治工作。
一边是执法人员上路管控,一边是执法大队大门口的占道摊位长期摆着,这种强烈的对比,作为普通市民实在很难理解。
我也通过12345提交过这个问题,这里发帖只是想问问:
这个点位是否允许这样占道摆摊经营?
为什么同一条道路,别的地方在管理,执法大队对面的摊位却一直没有整治?
后续能不能常态化巡查这个位置,避免反复占道、脏乱反弹?
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希望城市管理的标准能够统一,一视同仁,不管是不是在执法部门门口,都按同样的规范来管理,维护好环庆路的市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