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晚春风暖意;心情很好的我顺着暖意的春风走进了刚升级改造好的城市公园;公园灯光绚丽,非常漂亮。然而就在我欣赏玩走下天桥时,公园里的灯突然熄灭;当时我的眼间一片漆黑,一脚踩空滚出好几个级梯;造成我左手骨折;住院开刀;在这期间我也公园方联系;在3月3日下午公园方与我约见了解情况,当时他们来了好多人;有领导还有法务办人员;我们还去了长江派调解室谈;公园办法人员也认真拿走了我的住院小结与发票;让我等她向领导请示报告后处理;我身体虽然受到了伤害,但公园方能极积主动与我沟通;心里也甚是欣慰。这这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打过电话咨询;法务人员还要等领导讨论研究决定,无聊只能等吧,然后昨天我又与他们联系;办事的法务人告诉我说;领导说了;他们沒有责任。让我十分气愤;(我住院开刀也未得到园方的一点人文情怀的关心;难道现在我们活在真的沒有人情味了吗?)我就想问问网友;我该怎么办,我是要自认倒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