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旧立新!
昆山老城区更新又有新动作了
刚刚,震川路上传来拆迁的消息
近日
昆山论坛网友“安徽老农民”发帖爆料:
昆山老华东汽车修理厂,马上只能成为回忆
公告函
昆山市兴宏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我公司”)为昆山市玉山镇震川西路48号房屋、场地(统称“不动产”)的合法所有权人。现因不动产已被征收搬迁,根据我公司与承租人之间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自动提前终止,我公司已于2022年10月通知承租人进行还房工作。
现再次现场公告通知:
要求所有现场人员立即配合,将不动产立即交还我公司,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我公司将向你追究主张。
公告人:昆山市兴宏贸易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
搬迁公告函
昆山市兴宏贸易有限公司:
因朝阳路西延区域改造及市政建设的需要,将叶荷河以东、震川西路以南、瀛颂国际酒店以西、娄江以北四至范围内贵公司的资产列入2022年昆山市高新区搬迁计划。
经过多轮友好协商,现我公司已与贵公司签订了企业搬迁协议书,请贵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尽快完成搬迁并将厂房移交给我公司,如不能按时完成搬迁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贵公司承担。
特此函达。
昆山高新区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
叶荷河以东、震川西路以南、
瀛颂国际酒店以西、娄江以北四至范围
由西向东沿震川西路跨叶荷河大桥而下
往桥边辅道一拐
所见的这一片房屋
都即将拆除
路口的这家酒店
已经暂停营业
旁边,沿路一排门面房大门紧闭
有店铺已经搬迁
门墙上写了很多大大红红的“拆”字
kb君也在现场
看到了网友爆料的公告函
门洞后的厂房
也就是网友所说的“老华东汽车修理厂”
如今
还有一两家加工作坊租赁在此
尚未搬走
经营这家门窗制造加工作坊的老板
告诉kb君:
虽然
这位老板说“还有个把月”
但显然这里的拆迁已经开始
最里面靠娄江一片房屋已经夷为平地
正在此干活的一位大叔
向kb君透露:
“前几天刚拆的,要把这地平一平,给边上酒店(瀛颂国际)做临时停车场。”
做停车场只是临时
将来这一片区域究竟有何规划?
昆山论坛上不少小伙伴都在期待蜕变
2020年7月
官方公示
《昆山市A0109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对东至白马泾路,南至娄江
西至叶荷河,北至前进路范围
早已有了规划
包括这一片即将拆迁的厂房
规划范围:东至白马泾路,南至娄江,西至叶荷河,北至前进路,面积约0.36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规划建成集现代商贸、休闲、居住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街区
功能分区:规划形成现代商贸、居住两个功能区
现代商贸区:提升现状超华城市广场和超华商贸城业态品质,发展综合商贸、休闲娱乐、星级酒店等功能。
居住区:即震川路南侧的新建居住区、商业和滨水公园。
震川路以南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取消
商业用地扩大,综合公园将增多
昆山老城区又将刷新颜值
环境提升
周边小区的人居幸福感也蹭蹭高涨
近年来
昆山征收动作频频
城市能级、品质正双双跃升
近日,官方又公布了一批征收公告
看看有没有你家附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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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昆山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昆征补〔2023〕第14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项目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千灯镇农民集体、年沙社区农民集体(原西横村四组、十一组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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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昆山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昆征补〔2023〕第17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巴城镇马料江村二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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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昆山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昆征预告〔2023〕第42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昆山市千灯镇农民集体、千灯镇吴桥村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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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昆山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昆征预告〔2023〕第43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昆山市千灯镇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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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昆山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昆征预告〔2023〕第44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昆山市淀山湖镇农民集体、安上村十八组农民集体、杨湘泾村十三组农民集体、杨湘泾村十八组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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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昆山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昆征预告〔2023〕第45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昆山市陆家镇农民集体、陆家镇泗桥社区农民集体(原泗桥村二组农民集体)、泗桥社区农民集体(原泗桥村六组农民集体)、泗桥社区农民集体(原泗桥村十二组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