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看看
有哪些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行业或区域的创建主体,应与群众日常生活和消费密切相关,消费者满意度、行业认同度高,在当地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且成立满3个会计年度,符合《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六、七、八、九条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根据申报类别和申报条件,由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申报表》,并将申报表、放心消费创建方案和相关材料于5月16日前报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经初审、复审合格的,汇总上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588号
📞联系方式:0512-57399236
1. 各申报单位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申报表电子版1份(附件1)、纸质版3份。申报表不得留空,申报主体概况按要求简要列明资质以及近3年荣誉、处罚、信用等情况。
2. 各申报单位创建工作概述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创建工作概述3000字以内,包括申报主体概况、投资规模、近三年经济效益、创建工作概况、工作亮点及参加线下实体店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情况。
3. 自评报告(附件2),对照评估细则,通过事实和数据,逐条进行“评估情况描述”,由各市、区创建办通过材料审核、现场察看等方式进行对照打分。
4. 佐证材料纸质版3份,按顺序排列。包括:主体登记证明文件、相关行政许可或备案凭证复印件;申报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申报经办人授权委托书;3年内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党建、放心消费创建、产品质量、信用监管、维权服务等方面的荣誉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放心消费创建方案等。
5. 纸质材料按照创建申报表、创建工作概述、自评报告、佐证材料排序,标准A4纸正反双面打印,无需装订。
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营造,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升,都需要您的参与和努力。各单位可向昆山市市监局开发区分局咨询具体申报事宜并提交材料。
1.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申报表
2.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行业、区域认定评估细则
来源:昆山开发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