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容易触及“帮信罪”的两种行为:
一、出租出借、贩卖“两卡”
所谓的“两卡”一般是指电话卡、银行卡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等。电话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电话卡、物联网卡等;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机构支付账户等。
非法买卖“两卡”,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产生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还会被用于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中,这些犯罪现象对社会和家庭都带来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更关键的是,很多不明真相的学生、村民,在被骗子忽悠后,不惜牺牲自己的信用办理电话卡、银行卡进行贩卖,最后受到法律惩处或者信用惩戒,十分让人痛心。
二、搭建诈骗通信设备
如今,犯罪分子将服务器从境内转移至境外,将通讯工具从大众软件改为境外密聊软件或境内小众聊天软件,将作案设备从传统“伪基站”改为使用“猫池”(Modem pool)、GOIP 、多卡宝、VoIP等,这类利用新空间、新设备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技术性极强,增大了案件查办的难度。
未成年人涉世未深,不法分子在密聊软件上通过花言巧语哄骗未成年人提供个人信息等内容,使其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帮凶”,甚至犯下“帮信罪”。
密聊软件,因其加密通讯的私密性强,尤其是“阅后即焚”的功能,为犯罪分子销毁犯罪证据提供了便利,使密聊软件成为“灰色地带”。
如发现上述软件,应立即教育子女停止搭建通信软件的行为,向公安机关反映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