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在昆山市白马泾路欧尚1楼(普罗旺斯shop1972)服装店内购买了3件衣服,当时店员告知购买3件及以上折扣为5折,后又向我推荐充值5折会员卡,表示后期购买可直接享5折优惠,今日消费也可在卡内扣除。我在跟店员确认后期如遇到店铺换址或本人无法前往店铺购买的情况下便可退还卡内余额后就充值办理了该会员卡。因后期店铺装修一直未前往消费,2022年夏天在该店铺购买了一件换季款服装,店员告知换季款服装已是半价,会员卡不能重复使用。至此以后便未在该店铺购买过服装,现因考虑到会员卡优惠一直未享受到,并且离目前居住地偏远,便与商家协商退还卡里余额,协商过程中店家不承认当时购买服装的数量及优惠,表示系统登记只有2件,坚持表示我享受到了5折优惠,后又表示当时办理员工已不在该店铺,要在卡内余额中扣除费用。因协商无果便打了2次12315维权,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了我,在没有完全了解清楚情况的前提下质问我当时为何要办理会员卡,干嘛不直接去店里消费完,过后我又打了2次12315说明情况,但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直不跟我联系,试问一个监管部门就是这么处理解决问题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