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一个开小加工厂的企业主,2022年十月份,找到我给他帮一个忙,他说厂子资金周转困难,让我给他做一下增信和担保,贷一笔钱,很快就能还上,我信以为真!和他一起来到中介机构,中介查了朋友的征信,说他征信逾期,贷不了款,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用我的名义贷款给他,他来还贷款,六个月过后等他征信恢复了再转到他名下,本来不想答应,奈何情面放不开,就答应了!中介拿起我的手机通过线上操作,下款两家银行,浙商银行30万和南京银行10万,一共40万贷款本金,分36和48期偿还,中介一共收了6万元中介费,每个月一共还款近15000元!头四个月是用放在我这里的贷款还月供,后面我朋友一直没有钱还给我,月供是从我的银行账户扣款,我垫付了五个月的贷款,34567月,垫付期间我朋友只还了7400块钱给我,现在我还款压力山大,还不起贷款了,被告也没有钱给我,这个贷款是在我名下,实际使用人是被告。
现在A没钱还,我想问一下,能否要回中介费6万,有转账记录,有懂法律的朋友回复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