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又一波楼市新政出台!
一波更比一波狠!
xjiMM>|n 公积金两大新政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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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商转公新政执行!
q4PRc<\^ 苏州商转公条件再放松!
刚刚kb君咨询了工作人员
不是唯一住房也能办理了
已经开始执行!
nk]jIRy^T Z+@" r>sk@[4h @!&\Z[", Z}TuVE c$Js<[1 一、贷款条件放松! ?&ThMWl 之前的商转公政策要求,必须是苏州大市内的唯一住房。现在只要满足存量首套(2023年8月31日之前已经发放了贷款)的条件,不是唯一,第二套也能商转公,具体可以跟商业银行确认,是否为存量首套住房。 {e
A4y~k SJ;u,XyWn a1]k(AuQrC 如果符合存量住房,就可以去公积金中心咨询办理,一切以公积金中心审批为准。 *;8tj5du oori t ^wCjMi(sj 二、贷款次数放松! PmO utYV 之前的政策要求全国范围内都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才能办理商转公。 d>}pz "d>{hP F_U3+J > 现在,哪怕曾经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只要你贷款已还清,目前在苏州这套住房为纯商贷,也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但如果是组合贷无法办理商转公。 `UL#g![J gR"'|c bWo-(
qxq 注意!
外地公积金需要开具异地贷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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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地区:
可在长三角一网通平台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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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bR;R{:x /cUcfe#X 其他地区:
需去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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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s=>-X hV])\t=yf G0Smss=K ngj=w;7~+ 同样利好的是
昆山公积金贷款新政也已于10月10日起
正式施行!
然而关于新政,小伙伴还有很多疑问
别担心!官方答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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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b 即日起,公积金新政正式施行 n;)!N
最新热点问答来了 | Uf6k` v-J*PB.0p 近日,中心发布了《关于印发实施住房公积金“筑梦苏城”工程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苏房金〔2023〕83号)、《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苏房金〔2023〕84号)文件,
10月10日起正式施行。 ;(fD R8 Q5b?-
P N&U=5c`Q' ")"VQ|$y 2@@OjeANsX 具体问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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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现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是多少? *g]q~\b/;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1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z;@;jQ7 iXK.QktHw
问现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房屋套数的要求是什么? ilEWxr;, (1)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名下无自有住房,提供无房证明。 3:7J@> (2)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人家庭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仅有一套自住住房,提供唯一住房证明。 qP6]}Aj] (3)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有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人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TqvL'9o QpwOr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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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怎么计算? ,J"6(nk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_?kjIF &WE| 9 vF0#] 在苏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申请人(单位职工)还可按缴存基数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贷款期限(月)。 k`U")lv l9"0Wu@_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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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积金贷款期限如何计算? [URo# 公积金贷款以年为单位,借款申请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不超过延长后的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不得超过70周岁)。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hC?:XVt (1)新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