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协调发展
发挥中心城市和都市圈的带动作用,提升县城城镇化发展 质量,打造特色精品小城镇,推动形成 2 个特大城市、17 个大 城市、17 个中等城市、17 个小城市的城镇规模结构。
提升特大城市在全球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包括南京、苏州, 增强城市集聚和辐射能力,加快提升城市国际化发展水平。支 持南京增强城市核心功能,加快江北新区建设,建设东部地区 重要的中心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家区域科技创 新中心。推动苏州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建设上海 大都市圈综合性全球城市,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 践中敢为先锋、勇立潮头,高水平展现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图 景。
发挥I型大城市在都市圈的集聚和辐射能力。包括无锡、常 州、徐州和南通,促进该类城市集聚发展,强化区域合作,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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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功能,提升城市能级。支持无锡在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城 乡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实现高质量发展示范,打造成为长三 角重要的产业创新城市、上海大都市圈专业性全球城市;支持 常州打造国家创新智造名城、上海大都市圈专业性全球城市, 探索制造强市、创新兴市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支持徐州淮海经 济区中心城市建设,高质量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 区和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不断加快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 城市全面振兴转型,打造践行“两山”发展理念的全国样板;支 持南通发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要支点作用,努力成为全 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建设上海大都市圈专业性全球城市、 深层次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标杆城市和更高水平国家创 新型城市。
培育II型大城市构筑区域增长极。包括连云港、淮安、盐城、 扬州、镇江、泰州、宿迁、江阴、昆山、常熟、张家港、宜兴、 沭阳等,围绕共建、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区域 一体化发展等战略要求,促进该类城市的集聚发展和特色发展, 培育成为所在区域的增长极。
发挥县城的城镇化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