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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关于新华舍车位问题,我个人有些话不吐不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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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离线天涯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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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楼 发表于: 2023-04-03 , 来自:江苏省0==
回 spring.han 的帖子
spring.han:流通以后就会看到一群老人拿个凳子排排坐[表情] 然后吵架,甚至动手,报警 (2023-04-03 11:52)

那这个也许有,但是现在非法的固定车位等同于抢占车位。并且光明正大的抢,还不用老头老太!!

但是新华舍也有一批流动车位,至少目前没看到谁去占车位。。。。


这位先生,现在有些自以为是自己的固定车位的,反而用小毛驴去占领了,他们怕别人抢占!!!
他们真的觉得车位是自己的了。

谁素质低,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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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离线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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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楼 发表于: 2023-04-03 , 来自:未知0==
我去吃饭了,你们继续。期待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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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离线天涯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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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楼 发表于: 2023-04-03 , 来自:江苏省0==
回 spring.han 的帖子
spring.han:我去吃饭了,你们继续。期待好结果[表情] (2023-04-03 11:56)

嗯,业委会之前的承诺都烟消云散。他们自己有固定车位了,忘记初心了。
也许有压力,但是依法办事始终是应该做的。

即便是投票,传家宝固定车位这种维持现状也不能作为选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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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小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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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楼 发表于: 2023-04-03 , 来自:江苏省0==
回 红油面 的帖子
红油面:没支付给全体业主,只是支付给了开发商或者上一任业主。。。先承租车位的业主倒是支付车位租金多增加了几年小区公共收益,至于公共收益在哪里要问物业了。。。
[图片] (2023-04-02 09:55)

所以你说了是承租,是租,不是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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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小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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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楼 发表于: 2023-04-03 , 来自:江苏省0==
回 红油面 的帖子
红油面:是不是可以援引优先承租权的条款呢?有待商榷。。。[表情]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2023-04-02 10:16)

这个前提是物业拥有地面车位的所有权,首先物业他没有所有权,所以更加没有永久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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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离线天涯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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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楼 发表于: 2023-04-03 , 来自:江苏省0==
回 小二哥 的帖子
小二哥:所以你说了是承租,是租,不是买。 (2023-04-03 12:15)

租都不是,只是停车费而已。后面买车的,二手房新业主,都是给的停车费,都一样的。
某些方面,物业是很“懂”法的。正是因为懂,所以但是钻空子也是第一位的。
[ 此帖被天涯吐槽在2023-04-03 12:19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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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离线wk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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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楼 发表于: 2023-04-03 , 来自:江苏省0==
不是说要全流通吗?多等几天等公告不就行了。现在强占车位,天天报警。本来是和物业的矛盾,非要转成业主间矛盾。
楼中楼
  • 2023-04-03 13:06 李雪敏: 公告出了几次了?每次都不能公平公正,再说这次把,上周拖这周,这周拖下周,公信力在哪,让人怎么能信服
  • 2023-04-04 17:18 琦琦大冒险: 老老实实等他们给你解决,那你退下吧,让你家孙子过来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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琦琦大冒险 昆币 +1 -来自昆山论坛APP 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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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臭臭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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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楼 发表于: 2023-04-03 , 来自:江苏省0==
回 红油面 的帖子
红油面: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具体使用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 .. (2023-04-02 10:28)

@红油面      当时实行固定车位表决了吗?  所以你提出的这个法条不适用此。地面车位全体业主共有,不是少部分人的专利,想改变现有车位使用方式,即得利益者会成为最大阻力,他们想把共有车位永久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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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离线摸鱼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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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楼 发表于: 2023-04-03 , 来自:江苏省0==
为楼主点赞,说的有理有据,其实真的很大一部分人不仅仅是因为车位,如果传家宝一直下去,后买房和后买车的业主永远低人一等,那么谁愿意接手新华舍,没人接手还谈什么房价,总是在说没有车位的人闹的房价低,想想真正的原因在哪,不能既得利,又要把别人踩在脚底下,然后还说全是你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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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大闸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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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楼 发表于: 2023-04-03 , 来自:江苏省0==
车位还是恢复到以前,之前不吵的状态,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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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莉莉821028 昆币 +1 -来自昆山论坛APP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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