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区内,中、高考前15日内及考试期间,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夜间作业;中、高考考试期间,考场所在单位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建筑场地,昼间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在5月23日24时至6月19日18时期间,停止夜间施工证明审批,至“高考”“中考”结束后再恢复。市区范围内夜间(22时至晨6时)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除外)。
施工单位未持夜间作业证明擅自夜间施工,或者夜间作业超过规定时限,或者在特殊期间实施夜间施工的,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