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外资扩大再投资,2018年以来我国一直执行外资再投资“递延纳税”的优惠政策,较好地激励了外资的再投资行为。
今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的公告》,明确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投资额的10%抵免境外投资者当年的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准予向以后结转。
新出台的这一再投资税收抵免政策,则在“递延纳税”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定规模的“抵免”额度,优惠力度更大。政策发布后,昆山就迅速响应,市商务、税务等部门跨部门协作,对于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辅助信息填报,优化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确保快速助企享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