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I5*/
jhBfy|Ftu
4月30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对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 =k
;
X}/
u9u'5xAO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支持盘活存量土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f~}5O<
fI'+4
)@x
通知明确提到,根据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yV?*"Hi
%(H'
j@D[
① 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应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 F+j"bhe
② 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36个月之间的城市,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 7|"$YV'DM
8Qj1%Ri:U
此外,对于超期未动工两年以上的闲置住宅用地,将有可能依法收回。